標題:
- 台南市寵物狗疫苗
- EXCEL篩選+加總的函數邏輯問題…@1@
- 幫幫忙....VB.NET程式改成VisualC#..[急]@1@
- Motherboard是什麼-@1@
- 五分埔買衣服@1@
- 102統測成績530
- Little Busters!怎麼安裝
- 中華電信"我的熱線",對方的帳單會有顯示嗎-
- 台北中和附近哪裡有肚皮舞教學~晚上6~10點的課?謝
- 我想組電腦預算15000麻煩各位大大.....@1@
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+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
二房東應如何跟大房東簽約
發問:
市面上可以買到一本 "房屋租賃契約書" 第八條:乙方未經甲方同意,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權力全部或一部分出借、轉租、頂讓、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。 "經甲方同意" 經過房東口頭同意可以嗎? 還是須簽約?那麼簽約是簽什麼合約呢? 一般二房東是跟大房東簽約 是跟一般租房子一樣的合約嗎? 在外面買的到薄薄一本 "房屋租賃契約書" 二房東適用嗎? 如果是一般租房子,租屋期限未到期,跟房東簽定的是一本薄薄的"房屋租賃契約書" 時間未到期 可以轉租給他人嗎? 要轉租給他人時 是要簽定甚麼合約呢? 更新: 問 hunter 另外民法第443條第一項 規定除非房東反對(所以不用同意) 這樣不會違法嗎? 或者必須告知房東呢? 二.租屋期限未到期房東有權可以轉租他人.但他所轉租的契約對你不生效力. 也就是說你可主張租約到當初所登記的日期.惟有到期後房東才可以轉租他人. 這是甚麼意思呢? 未到期房東不能租其他人吧! 更新 2: 問 林大稚 如果一開始出租人跟承租人就有約定好「不希望」房屋有轉租的情況,但是承租人違反此項約定,還是將房租轉租給他人,依本條規定,出租人是可以終止跟承租人的租賃契約。 那一開始沒說要轉租 後來因為租期沒到想轉租可以嗎? 更新 3: 如果是獨立門牌的 水電費兩個月繳一次 如果退租時 沒滿兩個月 水電費應如何計算? 或者是 住進去時 是在第二個月,第一個月不是自己用的 那要怎麼算呢? 更新 4: 問 青玉 自行到自來水公司與電力公司營業單位查詢 該如何詢問? 更新 5: 在租屋網很多人的身分都寫 專業代理人 何謂專業代理人呢? 是房仲的另外稱呼嗎?(因為房仲通常要收服務費) 更新 6: 專業代理人 房東所授權之租賃業務代理人 是二房東嗎? 還是仲介呢? 是領薪水的 還是收服務費的呢?
最佳解答:
您好:承租人若是承租房屋與房東洽談時,說明會將房屋再轉租予他人,承租人於簽訂契約時,最好於契約中約定『同意承租人於契約關係存續中,將房屋轉租予他人使用與收益。』並且雙方需在附註的約定條款下方簽名表示同意。假如契約已經簽訂,契約中約定『承租人未經房東同意,不得私自將租賃房屋權力全部或一部分出借、轉租、頂讓、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房屋。』承租人若是徵求房東同意時,最好能在雙方契約中加註『同意承租人於契約關係存續中,將房屋轉租予他人使用與收益。』口頭約定雖然具有法律效力,但是當承租人無法提出證據時,在法律上是以契約中所約定的條款為準;若是承租人可以提出相關的舉證,但是在認定上還是有些困難。提醒您在簽訂租賃契約書時,除了一定要詳細的看裡面的約定條款,若發現內容含糊籠統,就必需要求房東解釋清楚並且附註在契約書中;在租賃期間與房東所約定或是房東承諾的事項,最好都註明在契約書中,並且雙方都簽名。否則爾後發生爭議時,法院或是調解委員會是以契約中所約定的條款來作為判定的參考。二房東與房東或是二房東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契約,無論是哪種版本的租賃契約書,只要契約內容雙方合意,基於『契約自由原則』,只要是不違反公序良俗及法律強制規定之事項,經過雙方同意並簽名(或是蓋章)後,契約即可成立。民法債編中對於「契約自由原則」的敘述是:在私法關係中,個人之取得權利﹑負擔義務,純由個人之自由意思,國家不得干涉,從而基此自由意思,締結任何契約,不論其內容如何,方式如何,法律概須保護。所以,只要這份契約不違反公共秩序及善良風俗,也不牴觸公法的情形下,契約即可成立。在民法民法第五節租賃相關條文接有詳細規定承租人之責任與義務,包含承租人經房東同意將房屋轉租他人時的相關規定,若是承租人於租賃關係存續中違反契約約定或是民法相關規定,房東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承租人提出賠償要求或是終止契約。租賃相關法規與資料查詢,可以參考↓崔媽媽基金會 http://www.tmm.org.tw/tindex.html參考法規民法第71條 違反強行法之效力法律行為,違反強制或禁止之規定者,無效。但其規定並不以之為無效者,不在此限。 第72條 違背公序良俗之效力法律行為,有背於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者,無效。第153條 契約之成立當事人互相表示意思一致者,無論其為明示或默示,契約即為成立。當事人對於必要之點,意思一致,而對於非必要之點,未經表示意思者,推定其契約為成立,關於該非必要之點,當事人意思不一致時,法院應依其事件之性質定之。第432條承租人之保管義務承租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,保管租賃物。租賃物有生產力者,並應保持其生產力。承租人違反前項義務,致租賃物毀損、滅失者,負損害賠償責任。但依約定之方法,或依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為使用收益,致有變更或毀損者,不在此限。第433條對於第三人行為之責任因承租人之同居人,或因承租人允許為租賃物之使用、收益之第三人,應負責之事由,致租賃物毀損、滅失者,承租人負損害賠償責任。第438條承租人使用收益租賃物之方法及違反之效果承租人應依約定方法,為租賃物之使用、收益,無約定方法者,應以依租賃物之性質而定之方法為之。承租人違反前項之規定為租賃物之使用、收益,經出租人阻止而仍繼續為之者,出租人得終止契約。第443條轉租之效力(一)承租人非經出租人承諾,不得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。但租賃物為房屋者,除有反對之約定外,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轉租於他人。 承租人違反前項規定,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,出租人得終止契約。第444條轉租之效力(二)承租人依前條之規定,將租賃物轉租於他人者,其與出租人間之租賃關係仍為繼續。因次承租人應負責之事由所生之損害,承租人負賠償責任。民事訴訟法第277條 舉證責任分配之原則當事人主張有利於己之事實者,就其事實有舉證之責任。但法律別有規定,或依其情形顯失公平者,不在此限。 2011-01-08 21:48:22 補充: 退租時 沒滿兩個月 水電費應如何計算? 承租人可以自行到自來水公司與電力公司營業單位申請結清手續。 住進去時 是在第二個月,第一個月不是自己用的 那要怎麼算呢? 承租人可以在簽約後,請房東出示或是去辦理結清承租之前的水電費單據,或是自行到自來水公司與電力公司營業單位查詢。 2011-01-13 12:32:41 補充: 到當地的自來水公司與電力公司營業據點,到櫃檯申請水費與電費的結清手續。自來水公司與電力公司自然會派員到承租的住所抄表並且結算費用。 2011-01-13 12:50:03 補充: 租屋網所註明之專業代理人,一般多為房東所授權之租賃業務代理人,有些還全權負責管理房屋租賃事務。 2011-01-16 22:26:45 補充: 房東所授權之租賃業務代理人,按規定必須有與房東所簽署之租賃委任授權書,其身分可能是租賃仲介公司、社區(大樓)管理員或是房東之親友。 租賃委任授權書範例 ↓ 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gici-smooth/article?mid=451&prev=460&next=450
其他解答:
一.基本上昉間所販賣的服屋租賃契約範本都是偏向房東.而對房客較不利. 建議可以去法務部或政府單位下載房屋租賃契約.另外民法第443條第一項 規定除非房東反對(所以不用同意).承租人得將其一部分.轉租於他人. 二.租屋期限未到期房東有權可以轉租他人.但他所轉租的契約對你不生效力. 也就是說你可主張租約到當初所登記的日期.惟有到期後房東才可以轉租他人. 三.轉租他人也是一樣簽訂房屋租賃契約.只是須提醒你一點.房客若損壞物品 你這個二房東可是要負責的... 以上供參考 2011-01-13 14:50:20 補充: 你想將房屋轉租在民法上是可以的.不會違法.放心.至於要不要告知.是看你自己啦.沒告知房東也無仿.因為租賃契約是民事.所以即使你未來在契約上有出現爭議.都是以民法解決.最多就是無效或不生效力之類而已.(以不欺騙為原則唷) 房東可以將房屋轉賣或轉租他人.但房東跟你當初簽訂的契約尚未到期.所以不管房東幹了何事.都無法影響你們當初所簽訂的契約.所以你的想法是對的......F5B24A77BB84704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