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標題:

 

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+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

司法院釋字第520號解釋

發問:

[題目] 依司法院釋字第520號解釋對預算案之見解,下列敘述何者錯誤? A)預算案經立法院通過及公布後即為法定預算 B)法定預算因形式上與法律相當,又稱為措施性法律 C)縱使屬國家重要政策變更且符合預算法所定要件,主管機關亦不得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 D)停止法定預算執行致影響機關存續者,非法之所許 Ans為C...請解析 [釋字520] ....在未涉及國家重要政策變更且符合預算法所定條件,諸如發生特殊事故、私經濟行政因經營策略或市場因素而改變等情形,主管機關依其合義務之裁量,則尚非不得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,是為所謂執行預算之彈性。 更新: 嗯...這就是我的問醍了! 內文-->未涉及國家重要政策變更...則尚非不得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 這樣看來,不就是-->未涉及國家重要政策變更,"得"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 同義解釋應該就是--> 涉及國家重要政策變更,"不得"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 到底是那兒解釋錯誤了呢?

最佳解答:

釋字520乃政治性解釋 see see 就好。 2011-04-13 09:55:59 補充: sherry_hsu 妳好: ....在未涉及國家重要政策變更且符合預算法所定條件,諸如發生特殊事故、私經濟行政因經營策略或市場因素而改變等情形,主管機關依其合義務之裁量,則尚非不得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,是為所謂執行預算之彈性。 以上只是解釋理由書中的片斷 在解釋文的中段提及:至於因施政方針或重要政策變更涉及法定預算之停止執行時 則應本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的憲法意旨........由行政院長或有關部會首長適時向立法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......行政院提出前述報告後 其政策變更若獲得多數立法委員之支持 先前停止相關預算之執行 即可貫徹實施。 所以 行政機關停止執行法定預算之過程已經立法部門之參與決策者 則行政機關仍得停止執行法定預算。解釋文整段看完就了了。

其他解答:

C)縱使屬國家重要政策變更且符合預算法所定要件,主管機關「亦不得」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 --是錯誤的 依你所舉釋字520........尚「非不得」裁減經費或變動執行,是為所謂執行預算之彈性。 --非不=可以|||||你已經把答案寫出來了!只是你沒看清楚他的意思而已!F5B24A77BB847046
arrow
arrow

    elahism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